凯时_凯时app

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欢迎您! home.gif设为主页  home_favico.gif添加收藏

相关栏目

  热门
  杂志期刊




首页 信息内容
证监会:上市公司招股书须重点提示分红政策
2011-11-10 08:59:46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 】 浏览:1970次 评论:0
 据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各界对上市公司分红、发行审核体制、股市扩容、资本市场诚信等问题争议颇多。为此,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9日召开媒体通气会,就目前热点问题予以解答。

  尽管证监会通过各种规章制度要求上市公司明确和细化分红红利分配政策,甚至以强制措施督促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但在很多投资者看来,A股上市公司仍然“铁公鸡”居多。

  对此,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说,实际上,近年来上市公司分红状况,特别是先进分红的稳定性、回报率都有较大改进,但同成熟市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证监会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三项指标都呈上升趋势。

  这位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督促上市公司提升对股东的回报,证监会将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完善分红政策及其决策机制,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科学决定公司分红政策,增强红利分配的透明度,不得随意调整已确定的分红政策。

  他还表示,证监会将立即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开始,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细化回报规则、分红政策和分红计划,并作为重大事项加以提示。
Tags:证监会 上市公司 招股 重点 提示 分红 政策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推荐】【举报】【关闭】【返回顶部
上一篇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 下一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版权所有: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本站注册域名:www.gdmyfz.com 技术支持:7153
Copyright © http://www.gdmyf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26147号
联系我们广告联系招聘信息网上调查网站导航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