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欢迎您! home.gif设为主页  home_favico.gif添加收藏

相关栏目

  热门ÎÄÕÂ
  杂志期刊




首页 信息内容
小型微利企业明年起获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2009-06-28 18:21:48 来源: 作者:梁钢华 舒静 【大 中 小】 浏览:4718次 评论:0条

财政部副部长张弘力不久前在广州举办的中日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透露,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在2008年起实施,届时国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予以适当优惠。

  张弘力表示,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中小企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和技术创新成果,促进竞争、抑制垄断,但在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政府要采取必要政策措施给予扶持。

  张弘力说,“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将进一步健全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支持体系,有关政策将逐步实现由扶弱济困向培育市场竞争力转移。
他表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明年起实施后,将按25%的征收比例统一各类企业税负,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采取适当优惠政策,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一个起跑线上平等竞争创造条件。

Tags: 责任编辑:ander
【大 中 小】【打印】【繁体】【推荐】【举报】【关闭】【返回顶部】
上一篇:我会组织民营企业家赴.. 下一篇:黄昏威尼斯

版权所有: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会本站注册域名:www.gdmyfz.com 技术支持:万端传媒
Copyright © http://www.gdmyf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026147号-1
联系我们 │ 广告联系 │ 招聘信息 │ 网上调查 │ 网站导航 │ 免责声明